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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对3名受到恶意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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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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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对3名受到恶意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市纪委监委对3名受到恶意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及时帮助受到恶意举报的党员干部卸下思想包袱、消除负面影响,激发干事创业热情。日前,市纪委监委对3名受到恶意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关于对兰西县纪委原常委胡小东、平山镇纪工委原书记李鑫2名同志受到恶意举报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2017年8月,兰西县星火乡丰岗村党员杨某才举报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卢某海违纪问题,兰西县纪委组成核查组调查核实后,对卢某海违纪问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才认为兰西县纪委对卢某海的处分较轻,于2018年2月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胡小东、李鑫分别收受卢某海5万元问题。经调查核实,杨某才反映的问题不存在。2019年12月2日,兰西县纪委监委因杨某才违反政治纪律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组织纪律干扰村党支部选举以及犯寻衅滋事罪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现对胡小东、李鑫2名同志予以澄清正名。


关于对青冈县公安局昌盛镇派出所所长王树双同志受到恶意举报问题予以澄清正名


2019年9月28日,青冈县公安局昌盛镇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修路工人宋某扬偷其家地里西瓜。派出所民警遂向宋某扬调查核实,但宋某扬拒不配合调查,还对民警威胁辱骂,所长王树双赶到现场后,口头传唤宋某扬去派出所配合调查,宋某扬仍不配合调查。同日,宋某扬向公安局指挥中心举报王树双在出警过程中打人,并将他的手机摔碎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王树双在执法过程中没有殴打当事人,也没有摔碎当事人手机。2019年12月11日,宋某扬因涉嫌妨碍公务罪移送青冈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宋某扬承认举报王树双是恶人先告状,目的是为了掩盖妨碍公安民警执法事实。现对王树双同志予以澄清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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