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政治生态建设责任制,制定下发《庆安县委容错免责实施办法》。强化《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执行,精准适用法纪,既坚持依纪依规惩处,由善于运用“四种形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实现政治效果、法纪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10名党员领导干部履职不力问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