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十一巡察组于2023年6月5日至7月7日,对庆安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常规巡察。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近年来,庆安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发展大局,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忠诚履行政治监督职责,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维护群众利益,在服务保障庆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巡察中也发现了庆安县纪委监委机关在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政治机关建设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有力,履行政治监督责任不够到位。一是督促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还有差距。二是履行日常监督存在短板、弱项。三是派驻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四是对“一把手”监督不够到位。五是开展专项监督工作有缺陷。六是执纪、调查、处置环节存在不足。七是监察建议作用发挥不充分。八是处分决定监督执行不到位。
(二)发挥政治机关引领作用不够突出,高素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二是工作作风不实。三是教育整顿存在薄弱环节。四是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五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 六是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七是警示教育工作不到位。
(三)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不力,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一是对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够。二是落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不到位。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政治站位,提升政治监督质效,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一是要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县委要求,推动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二是要把政治监督摆在纪检监察工作首要位置,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谈话,让干部始终牢记严管就是厚爱,监督就是保护。要创新监督方式。强化沟通协作,综合运用公安、财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部门数据平台,提升监督效能。三是要提高日常监督意识,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要采取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健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约束机制,强化对村干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促进村级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确保各项政策全面落实。
(二)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提升斗争精神和本领,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强化政治机关意识,通过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工作,不断淬炼思想,提高斗争本领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一是要加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及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学习,做到学思浅悟,融会贯通。二是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引领纪检监察干部知责担责履责。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力度,提升依规依法依纪履职能力,助推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要加强本单位本系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促使纪检监察干部旗帜鲜明反对抵制各种错误观点和倾向。三是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强化机关党建政治功能,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党建引领促进干部担当作为。要扎实开展组织生活,提升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压实责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升巡察整改监督治理成效。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规定要求,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纳入到日常监督工作中。一是要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全面监督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工作的部署安排进行监督,二是要抓好自身任务落实。对巡察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按照时间节点依规依纪依法分类处置。三是要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充分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为县域发展提供纪律保障,真正用巡察整改促进工作的提质增效。
